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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江苏连云港:市区居民购买新房 最高按购房款2%进行补贴

日期:2022/5/19 8:52:00  阅读:460次

江苏省连云港市住建局于5月17日发布支持市区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决定对市区(不含赣榆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具体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1.5%进行补贴;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和2%进行补贴。

以下为原文:

连云港市市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实施细则 

连建房监〔2022〕134 号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促进消费若干措施》有关精神,拉动社会消费持续增长,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决定对市区(不含赣榆区,下同)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补贴。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市区居民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二、补贴标准

对购买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1.5%进行补贴;

对购买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购房款的1%2%进行补贴。

三、补贴范围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内,在市区内购买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四、申领资料

1. 申领人身份证、结婚证(如已婚)、户口本;

2. 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市区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3. 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个人承诺)。

五、申领流程

1.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将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补贴申领表、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等材料递交至市住建局(青年路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518—85411007;

2. 市住建局审核是否符合申领补贴要求;

3. 补贴原则上每半个月兑付一批,2022年5月底前兑付第一批。

六、申领期限

购房人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申领购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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