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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重磅新政!句容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日期:2018/1/17 17:11:00  阅读:578次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今天,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

具体公告如下,详情可登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查看。

具体内容: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投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市住建局等单位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其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此前,南京市发布关于”关于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引来不少买房人的喝彩。普通买房人在公积金缴纳正常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前提下,最高可以贷款30万,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买房人的压力。

如今,镇江市紧随其后,同样给镇江的买房人带来重大利好。而此前,镇江已经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为买房人提供福利。

 

如果按一个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贷款30年来计算。使用公积金贷款30年等额本息需要支付的本息合计为940,045.65万元。

使用商业贷款,按照现在利率上浮10%计算,30年等额本息需要支付的本息合计为1,211,558.54万元。

也就是说,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省27万元!

镇江暂停商转公贷款 市民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

据了解,中国江苏网11月21日讯 ,镇江市从今年11月1日起至明年10月31日,暂停商转公贷款,市民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

当前,镇江市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与日俱增,今年1-10月份,市本级贷款实际申请量为6794户、21.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分别为28.36%和32.18%。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让更多公积金缴存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惠,镇江市从今年11月1日起至明年10月31日,暂停商转公贷款,市民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贴息。

该项政策对于买房人而言是切实利好消息,如果办理成功,每年都将获得额度相当的利息差额补贴。

根据“商转公”贴息政策,贴息差额,将按照不高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差额进行测算。

假设申请人的商业贷款利率为标准利率4.9%,且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利率为3.25%,那么利息差为1.65%。根据我市户均贷款30万元计算,那么一年可获利率补贴近5000元。

目前具体的政策细则还没有出台,详情请咨询镇江市住房管理中心:>>http://www.zjzfjj.com.cn/index.do 

部分热线如下: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缴存、提取政策咨询:84411854 84441398

贷款政策咨询:84441108 84448218

公积金贷款与商贷优劣比较 

优势一:贷款利率低

 

据相关资料显示,今年8月份商业贷款全国平均利率已经涨到5.12%,而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的利率为3.25%,比商贷低了近2%,利率低意味着支付的总利息低,总的购房成本就要低,这是公积金贷款最大的优势。

优势二: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

 

除了利率低,公积金在提前还款上也有不收违约金的优势,一般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满一年,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有的城市规定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贷款政策地域差异性较大,具体要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优势三:可提前提取

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买房,还能用于租房、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住房,有些城市还规定公积金可用来缴纳物业费,可以说如果公积金被活用起来,对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有很大帮助。

优势四:归个人所有

关于公积金,有一点很多人都不清楚,它属于缴存职工的个人财产,对于已婚人士,也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置的,用商业贷款买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缓解贷款压力。

优势五:资金可以翻倍

缴存公积金的时候,职工和公司要缴相同的比例,比如缴存基数是8000元,缴存比例为20%,那么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是职工和公司缴存之和,为8000X20%+8000X20%=3200元,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翻一倍。

(部分资料来源自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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