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6 月 13 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官方网站获悉,从 6 月 12 日起,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需享受购买一、二套房**政策者,当事人可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直接至地税窗口,由地税部门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联网开具《一、二套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便民利民,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地税部门通过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区地税部门将联网开具纳税所需的家庭、个人《一、二套住房查询结果证明》,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江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需享受购买一、二套房**政策者,当事人可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直接至地税窗口,由地税部门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联网开具《一、二套住房查询结果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为军官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非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损坏无法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信息的,因目前查询技术条件尚不完备,当事人需按原办法至原房产档案查询窗口开具。
三、因目前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仍处于整合阶段,请当事人在纳税时注意核对查询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档案查询窗口工作人员提出,经查实后开具相关准确证明。